〔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、洪素卿/台北報導〕國人喜愛使用茶包、滷包,但錯誤的使用習慣卻可能危害健康!行政院消保會昨提醒消費者,使用茶包可別連標籤一起泡,以免油墨釋出危害健康;部分滷包袋的成分含塑膠材質,高溫高油下如滷製時間超過半小時,很難確保不會危害健康。
消保會消保官組組長吳政學指出,依照目前衛生署對滷包、茶包或咖啡包的包裝袋規定,消保會日前抽驗的30件樣品雖都符合現行「食品器具包裝衛生標準」,卻讓人憂心。
因為依照現行衛生署規定,塑膠類對於鉛、鎘的溶媒溶出條件為95℃、30分鐘,塑化劑「DEHP」及「DBP」的溶媒溶出條件25℃、1小時;紙類
「螢光增白劑」溶媒溶出條件為95℃、30分鐘,但這些規定和國人在高油高溫及長時間下烹煮滷味的習慣不同,已建議衛署重新研議修訂衛生標準。
吳政學也談到,吊牌標籤雖不是食品包裝,但消保會隨機抽樣一件飲品的吊牌標籤,比照「食品器具包裝衛生標準」進行檢驗,卻發現高錳酸鉀消耗量11.7ppm,超出標準10ppm,有機物釋出恐不利健康。
部分滷包袋不宜泡煮逾30分
吳政學說明,儘管檢測結果都符合規定,但由於有高達22件含塑膠材質,就連部分滷包袋都含塑膠材質,跟大家理解的純布差距極大,已請衛生署研議,要求高溫浸泡或烹煮的食品包裝袋應標示材質、耐熱溫度及加熱時間。
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昨日表示,將了解茶包、滷包等相關業者使用包材情況後,輔導業者改善。